院校介绍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全日制综合性高职院校,前身是1910年处州知府萧文昭创办的处州种植学堂。2000年12月,原浙江林业学校和浙江丽水商业学校合并升格组建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建校以来,学校秉承“树木树人,行知并进”校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对接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战略,立足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办学特色,培养敬业长技、爱岗忠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2017年4月,学校在全省50所高职院校竞争性排位中脱颖而出,众志成城迈入浙江省优质校建设20强队伍,综合办学实力、办学效益、社会美誉度不断提升。
学校占地470亩,下设林业科技、建筑与设计、机电工程、会计、工商管理、旅游与贸易、继续教育7个二级学院,29个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生7681人。现有教职工447人,其中专任教师401人,教授21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教师125人。省级教学团队2支、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坛新秀4人、省级专业带头人22人,浙江省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省“151”人才等共31人。现有实训中心9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校内教学实训场所总面积16.83万平方米,教学实训设备总值超过6000万元,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校外基地380家,其中紧密型基地200余家。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注:外省户籍考生除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凭我省居住证或单位证明
报考流程
加分政策
1.年满25周岁及以上考生可加2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提供士兵退役证)
4.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专升本,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
备注:考生如有其他地级以上的的荣誉获得,可参考当年成人高考报考文件的加分政策。
招生区域和专业
科类考试科目